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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方的赔偿问题
请教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方的赔偿问题 主要责任方:小车,证件齐全,有交强险,商业险。次要责任方:电动车,无保险,住院治疗12天。次要责任方腹壁肌肉断裂造成腹壁疝,医生建议休息4个月,有建休证明,现伤口还没痊愈。到目前为止,花费了医药费等1000元左右(有发票),次要责任方要求赔偿误工费14000元。
有单位证明,但没有完税证明。修车费1200元(没发票)。营养费1000元。伙食补助费280元。护理费820元。后续治疗8000.共计26000元左右。不知是否合理。
2012-10-22 11:20 shao25……(浙江-丽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10-22 11:22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0-22 13:48
起诉,简易程序3个月。
3 孙新律师  2012-10-22 11:23
主要责任方承担全部损失的70%,次要责任方承担全部损失的30%。
4 张莉兰律师  2012-10-22 15:28
误工费的话,仅凭单位证明是没用的,还需要连续三年的纳税证明。修车费没有发票也可以不支持,后续治疗没有医院证明也不支持。所以还是建议,让对方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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