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通事故后,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未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在对方拒赔。请教律师 由于发生事故的时候有急事,情绪比较慌乱,没有留对方的任何证件,对方司机不是车主,一直联系对方赔偿的人是现在用车的人(交保险的人,据保险公司说他车只有交强险),不是车主。但知道司机的证件号和车牌号,由于没有到交警队所以没有留下《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有122的出警记录与保险公司出示的我方车辆定损单据。现在想到法院起诉,我方可以胜诉么。如果成功率不大需要什么证据提供给法官才可以胜诉。
2012-03-15 18:09 水门玉(河北-石家庄)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15 18:14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2-03-15 20:09
协商不成可及时起诉。
3 孙新律师 2012-03-15 20:41
您好!有交警出具认定书,按照责任赔偿,可以起诉维权
4 孙新律师 2012-03-15 21:41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5 王红影律师 2012-03-15 22:34
携带证据当面咨询律师。
6 孙新律师 2012-03-16 13:50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