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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12月份买房子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三月份去银行贷款夫妻都去签字的
你好,去年12月份买房子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三月份去银行贷款夫妻都去签字的 你好,去年12月份买房子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三月份去银行贷款夫妻都去签字的,4月份我们办理了离婚证,首付和每个月还款都是我付的,现在对方追究财产,我是不是应该给他?
2018-01-22 08:05 ask201……(浙江-台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8-01-22 08:10
不是应该给他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8-01-22 09:04
离婚协议没有约定么?
3 程金霞律师  电话:15906603573  2018-01-22 09:16
离婚时对财产没有作出处理吗?
4 张元珍律师  2018-01-22 09:01
如果该房子是婚后购买,对方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5 110网律师  2018-01-22 10:04
若无财产分割协议,那么该处房产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希望这对你有所帮助,具体可来电咨询。
6 闫燕律师  2018-01-22 10:09
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吗
7 李滨律师  2018-01-22 17:06
离婚协议没有约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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