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维权 你好,我在一家文化方面的国企上班,基本工资2200元。昨天董事长开会要求今年每个员工想尽一切办法和手段,给公司完成2万元纯利润创收任务(公司刚起步没有产品,没有业务,没有对象,就等于让我们自己想办法)。然后从这个月开始每人每月扣基本工资的10%,也就是220元。交给公司,年底考核如果完成任务,把每月的220元作为奖金发放,超额完成除上述奖金外还有奖金。如果没有完成,上述每月220元则不予发放。至今工作一年半,公司没有与我们签订合同。请问上述问题合法吗
2018-01-19 09:50 177290……(陕西-咸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8-01-19 09:58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2 侯小敏律师 2018-01-19 10:11
不合法的
3 李婵律师 2018-01-19 10:18
未签订劳动合同系违法
4 闫燕律师 2018-01-19 11:20
不合法,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
5 王琪翔律师 2018-01-19 15:15
不合法
6 张元珍律师 2018-01-19 16:56
是不合法的,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7 李滨律师 2018-01-19 17:03
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