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责任谁负 我儿子是四年级的学生,在课间时上厕所,上课铃响时我儿子从厕所跑出来,另一名学生却跑去上厕所,在转角处两人撞上了,因我儿子个子矮点,头撞到对方的鼻子,鼻梁骨折,医药费花了300多,没住院需要自已慢慢愈合,但医生说以后鼻子不能再碰撞。对方要求我赔他精神补尝3000元,请问这责任是我负?我该赔他这些钱吗?
2012-10-19 09:42 415476……(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0-19 10:00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