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课间十分钟玩闹意外受伤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儿子是四年级的学生,3月26日(星期一)上午课间十分钟与另外两三名男生玩闹,推闪,使其中一名男生撞伤头部,裂口,缝了好多针,住院治疗,当时没有行政人员或老师值班,班主任叫其他几位学生的家长赔医药费和营养费,请问学校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2012-03-28 00:12 邱辉旺(福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池建伟律师 电话:18750166550 2012-03-28 08:48
学校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2 胡爱军律师 2012-03-28 08:02
学校需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3 林传雄律师 2012-03-28 08:12
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要求学生家长及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可与我联系。
4 110网律师 2012-03-28 15:43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本律师现初步答复如下:1、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学生家长作为监护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学校在本起事故中存在过错,依法也应承担过错责任。2、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学校依法应当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责任。若学校拒绝承担,学生家长在承担赔偿责任时可以要求追加学校为被告。3、具体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