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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及遗产继承的问题
事实婚姻及遗产继承的问题 我有一女性亲戚王某,93年3月与李某办了酒席但没有领结婚证(两人都是71年生),户口迁到了男方家,户口本上和李某的关系也是夫妻关系,两人没有生育,后领养了一小孩。07年李某去世。李某名下有两间县城的小产权门面房,是在婚后和其父亲、弟弟一起修建的,当时总计5间,李某父母1间,弟弟2间,李某2间,当时都是以各自名义单独办理的《宅基地证》。李某去世后,王某一直住在另外一处房里,两间门面房由李某父亲代为出租,租金按期交予王某。今年李某父母和弟弟在未知会我亲戚的情况下,私自在两间门面房上面又加盖了两层,王某去了解情况时,他们说这些房和王某没有一点关系,是属于他们的。
请问:1、王某和李某能否认定为事实婚姻,如要认定为事实婚姻,需要那些证据;
2、李某名下的两间门面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该如何进行分割;
3、李某父亲和弟弟在这些房上面加盖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万分感谢能给与回答
2012-10-17 00:59 万MM先生(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0-17 06:33
1、可认定为事实婚姻,需要有他们93年3月摆酒席后在一起生活的证据;
2、如果是他们婚后修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王某可分一间房加另一间房的三分之一(李某的母亲如果不在则王某可分另一间房的二分之一);
3、属于李某父亲和弟弟共有。
2 陈晓云律师  2012-10-17 09:20
同居时具备结婚实质条件。
有夫妻的份额,看登记,夫妻、男方父母,弟弟之间的约定。
3 孙新律师  2012-10-17 09:30
——93年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婚后所建筑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加盖的房屋由其父亲与弟弟共有。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1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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