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不为劳工向用人单位索赔 我是09年5月进街道城管工作,今年9月30日街道人事部门通知我不适合在街道工作为由将我的关系移回区劳务派遣,而到目前为止,街道也没有发文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昨天劳务派遣打电话来通知我进去谈谈,我一进去,他们就叫我先办理失业金赔偿,如果现在不办超过一个月就不能办了,然后给了我一份解除合同、失业保险金待遇审核卡、失业保险减员个人缴费情况确认表、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和一份劳务派遣人员合同书,他们叫我先签了解除合同一式两份,然后其他的叫我把需要的材料备好了再来找他们,我越想越不对劲,为什么还要给我一份劳务派遣人员合同书?再有,区劳务派遣与街道都属政府部门,是兄弟单位,劳务派遣不站在我们劳工的立场去找街道要求索赔,反而劝少赔甚至不要赔,这是什么道理,是劳务派遣不作为吗?遇到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办?
2012-10-16 10:43 328280……(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林传雄律师 2012-10-16 13:48
可认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2-10-16 18:11
按合同办,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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