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工伤问题
工伤问题 标 题: 工伤问题  点击修改此咨询 
问 题: 2012年9月14日23点发生工伤,导致左手大拇指末节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2012年9月25日出院,未拆线,1,2,3月复诊,全休一个月。
问题:1,2012年10月15日(9月)发1900元工资,前2个月都是3700元以上,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      
 2,公司申请工伤认定是否需要我本人签字?到现在我还不知道有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可不可以上班?因为,工伤叫我上班。
     3, 我这工伤大概你算几级工伤?
                                                    谢谢您
2012-10-15 13:58 188623……(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0月15日 18时18分
1、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照公司的正常工资来发放;
2、可以到劳动部门咨询一下,公司有没有给你申报工伤认定,如果没有给你申报工伤认定,你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自己到劳动局申报工伤认定;
3、最低十级,具体要做鉴定的。
2 陈丽律师  2012-10-15 14:22
八到九级,建议你做工伤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比较划算。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当面咨询。
3 路恒飞律师  2012-10-15 15:19
工伤期间应该全额发放工资,工伤认定单位可以申请,一般九到十级工伤,以鉴定为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