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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问题
离职问题 我在一家电子厂工作了将近两个月,试用期为1个月,现在我已经是正式员工了。可是我想离职,按照公司规定我提前七天交了离职书,但离职到期后公司并不给我结算工资,说是经理没批,一定要等到招到该职位的员工等我教熟后才能走人,我很困惑,去跟经理理论,但他还是不准走人。本来该公司规定辞职当天走人的话需要扣一个星期的工资,但现在经理说就算我答应扣一个星期的工资都不给我走人,不发放我的任何工资。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做,该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规定?!注:我并未与该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我的职位是仓管。
2010-05-20 10:32 辉飞(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5月20日 11时10分
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正式佣工期应该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但如果你们单位有书面规章制度规定提前7提即可,你也可以按单位的规定办理。如果单位拖延不办辞职手续,你可以向仲裁申诉,要求单位出具相应书面材料,并赔偿因拖延办理离职手续给你造成的损失。
2 李翠英律师  2010-05-20 12:22
到劳动局投诉。
3 110网律师  2010-05-20 14:40
起诉追究公司的责任,建议委托律师维护你的最大权益,有需要请联系(深圳律师QQ876106053,电话1360300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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