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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员工开具了收入证明,内容有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入司时间,月工资
公司给员工开具了收入证明,内容有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入司时间,月工资 公司给员工开具了收入证明,内容有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入司时间,月工资。最后有证明开具人姓名和电话,还有注明一句话:本单位承诺提供的以上情况真实,如因上述情况与事实不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愿承担相应责任。盖有公司的章。该员工将此证明用于个人在贷款公司贷款提供了,现在员工已经辞职了,贷款到期没还贷款,贷款公司打公司电话找她,说是有这个证明。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有什么连带责任吗?
2017-12-13 17:43 酸橙罗勒(河北-唐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2-13 18:15
与公司无关 我的补充: 2017-12-13 18:17

你们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什么?如果是贷款公司,属于公司行为。

2 张勇律师  2017-12-14 06:58
应当与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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