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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交通肇事问题
请问交通肇事问题 请问:在交通肇事案中,肇事方构成交通肇事罪,受害方跟肇事方协商后达成赔偿协议,也签订了协议,协议中规定受害方不得再追究肇事方的刑责。请问这种没有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在签订协议时,只有受害人的儿子签字,受害人的女儿不知情,请问受害人的女儿可以申请追究肇事方的刑责吗?谢谢!
2012-10-04 12:45 liaoyu……(湖南-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0-04 15:44
受害方不得再追究肇事方的刑责,这种协议没有法律效力,这种刑责不能私了。但你积极赔偿对方,取得受害人谅解,在量刑时,法官会考虑轻判。一般交通肇事罪在肇事者积极赔偿后,判缓刑的较多。
2 110网律师  2012-10-11 09:50
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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