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通肇事定刑以及赔偿问题,请大家给予帮忙 (应个人老板的工作派遣,驾驶者有驾照d本,驾驶(个人老板所有)摩托三轮(手续齐全)在城市道路上行走,(应该是超速)。在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斑马线的直行线上撞了一位横穿马路的行人,驾驶者报警,打急救电话,没有逃逸,被撞者在医院的第二天,我给交警对送去2000元医药费,第三天,被撞者不治身亡,驾驶者已被拘留,请问这种情况,属于交通肇事罪吗?该如何赔偿?个人老板应该有赔偿责任吗?
2010-11-27 11:19 qiaoqu……(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27 11:42
老板肯定需负赔偿责任,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要看责任认定,如果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0-11-27 11:4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驾驶者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时,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积极赔偿可以减轻刑罚处罚.你无能力赔偿时,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0-11-27 12:12
个人老板不会上升到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