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教一个问题? 本人一间门面,经买家实地看了门面位置后和买方口头达成协议,成交价15万,看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后她决定付我定金2万,我给买家打了一张定金收条,并约定在办完过户手续后付清余款,昨日,买家打电话说要先付清余款,领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并说暂欠1万元等办完过户续后再付给我,约定今天中午办理,今天中午打电话后付款,我把帐号给了买方。3个小时过后,她的钱打进了我的帐户,接着她到我处拿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接着她说她看错位置了,不是她看的那位置,没有签卖房协议,不想买了,要我退钱给她,这合理吗?而且就在她买门面之时另一个买主也在联系,如果不是因为她是熟人,就没有这事了,求律师指点。
2012-10-02 23:03 xfnxs(湖北-恩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10-03 18:58
以合同约定为准,可以要求履行合同
2 胡永红律师 电话:18963929221 2012-10-04 10:31
关键是买家说的位置和二证的位置不一样,双方又都是无证据的情况下,根据“公平原则"和“情势变更”的法理,你没有证据证明她违约的情况下,只能退还买家的房款。
3 110网律师 2012-10-02 23:09
最好协商解决 尤其是你们全是口头的情况下 都没什么证据
4 林传雄律师 2012-10-03 09:39
对方违约的,可以没收定金。
5 110网律师 2012-10-03 11:54
对方违约,定金可以不予退还。并要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 110网律师 2012-10-03 12:32
对方违约的,可以没收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