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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员工工资被上级部门停发能否得到补发,是否侵犯了我的权利
事业单位员工工资被上级部门停发能否得到补发,是否侵犯了我的权利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2012年上学期因病向当地教育局请假两月,并得到了批准。后来因为没有教学任务,剩下的两个月便未到学校报到。这个学期开学,我到学校复课,就发现我的工资被停发了,经过询问学校相关老师,说是后两个月的工资因未续假没有发放,并且是教育局通知人事局和财政局停发的。我想咨询一下,学校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行为是否合理?是否侵犯了我的权利?我被停发的工资能否得到补发?我是否有权知道被停发工资的去向和用途?
2012-09-28 12:04 yl遥遥无期(贵州-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9-28 14:18
没有教学任务,你已应该报到,假期结束了你不不到,那你属于矿工了,矿工两个月是可以开除你的哦!所以你麻烦了,当然了学校通过这种方式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程序是上有的问题,既没有书面通知你,也没有告知你的权力,所以你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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