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认定我所销售的产品虚假宣传合理吗? 我从厂家进了一批饮料,此款饮料的瓶标处映有“中央电视台合作品牌”字样,央视也确实播出此广告。县工商局认定我所销售的产品虚假宣传,说没有见到此广告要证明确实与央视合作材料。我已提出供央视广告视频,及厂家与央视代理广告公司签约合同缴费凭证播出时间等。证明确有合作关系,但工商局一定要我出示中央电视台的证明,央视是不会出具兹证明。我该怎么办?我是销售者但我也是消费者,我打了这批货也不是我打的虚假宣传字样,对于我的处罚合理吗?我也因销售渠道问题没有收回成本,对我的处罚万元我怎么办
2012-09-28 08:46 晴天雨001……(新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何峤巍律师 2012-09-28 08:49
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你可申请行政复议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9-28 15:42
建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