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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违约,但合同没有解约条款,如何执行?
买房违约,但合同没有解约条款,如何执行? 我方与买房于8月19日签订合同要求在9月20以前完成过户,由于买房为二套房想走关系到银行办理一套房,至9月27日仍未银行确认能放款,未审税,如对方愿筹钱全款付清完成交易也在10月20日以后,我方能否要求这一个月的违约金?
另我们的合同违约使用的是,条款如下:    第九条 乙方(买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款内容处理  (一)照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0.5%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没有终止合同条款,是否意味着只能一直等下去?
另 我方由于还购买了新房,原准备已本套房子的钱去付新房的首付,目前对方拖延时间过长可能导致我会违约,是否能要求买房陪付?
谢谢!!!
2012-09-27 22:23 zxq003……(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时瑞芳律师  2012-09-28 07:14
你上述时间仅是房产过户时间而非房款支付时间,如果安照买卖合同约定,买方没有按时付款,你可以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 代雨庭律师  2012-09-28 12:29
你可以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3 李军律师  2012-09-28 18:41
1、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2、未必,需要具体分析;
3、建议:带合同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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