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口角后骑摩托车撞人属不属于故意伤害 我爸是学校的安保队长,学校有明文规定要穿校服,挂胸牌,更严禁在校区内骑摩托车。所以安保队接到上级通知,队不按学校规定的都要拦下记下班级姓名。他们本校高2学生骑车经过被我爸拦下后发生口角,高2学生不看队长的证件,而已还骑车把我爸从5米高的台阶撞了下去。请问这属不属故意伤害?可以追加刑事责任吗?
2012-09-27 05:06 爱爱怡凌(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9月27日 05时28分
属于故意伤害,如果造成轻伤害及以上的伤害,他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他无证驾驶还要承担行政责任的。, 我的补充: 2012-09-28 03:46
1、对方虽然属于未成年人,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这个事情应该由派出所处理;
3、造成轻伤的量刑为3年以下、拘役或管制,未成年的应该减轻处罚。
2 110网律师 2012-09-27 11:44
明显的故意伤害,但还要看你父亲是否构成轻伤或重伤,建议尽快做个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