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口角发生群架致人死亡,属于过失还是故意 因为口角,发生争执,一方回屋取了道具和对方打起来。结果导致对方一人失血过多死亡。被告人共四名,其中三人拿刀,有一人失手过重砍中受害人腿部,造成大动脉失血过多,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无仇,老板指示拿刀动手,结果失手过重。请问,失手过重致人死亡的那名被告,将会以故意致人死亡罪判处还是以过失罪判处。
2012-06-21 11:29 妃苗(河北-邯郸)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6-21 18:22
属于故意伤害,刑期在十年以上。
2 谷友军律师 2012-06-21 11:38
应以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2-06-21 11:55
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可能性较大。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依法提供法律帮助。
4 孙新律师 2012-06-21 13:11
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5 孙新律师 2012-06-21 14:54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
6 孙新律师 2012-06-21 20:46
建议尽快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