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按员工实际工资额缴纳公积金,离职后员工是否有权要求单位补缴? 单位于2007年开始缴纳公积金(西岗公积金中心下文强制要求缴纳的,实际我2006年已在该单位工作),按每月700元的基数给员工缴纳,一直缴纳到2010年4月,2010年5月开始公司实行劳动派遣,即员工与劳务公司签约,至此开始就停止缴纳公积金了。
现在我已经离职了,请问是否有权向原单位要求补缴未按实际工资额缴纳公积金的部分?
现在我已经离职了,请问是否有权向原单位要求补缴未按实际工资额缴纳公积金的部分?
2012-09-26 08:22 maggie……(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毛健民律师 2012-09-26 17:52
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2 110网律师 2012-09-26 23:30
不好处理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