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移是否适用合同法第88、89条的规定 我与A公司签订债权转移协议并生效。第三人部分履行后无能力还。根据相关法律我不能再向A要求履行原债务。这种转让合同是否适合双务合同特征?如果适合我打算依据合同法第88、89条的规定向A索赔,是否可行?请指教
另外我与A的债务形成是工程欠款。合同其他义务已完成,双方无异议。A与第三方的债权也是工程欠款形成,无异议。
另外我与A的债务形成是工程欠款。合同其他义务已完成,双方无异议。A与第三方的债权也是工程欠款形成,无异议。
2010-05-14 07:50 sihaib……(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5-14 07:52
需要可以电话联系咨询面谈,咨询电话:13810524592。北京律师王同林回复。
2 孙新律师 2010-05-14 09:37
关键还是看你的转让协议如何约定的,转让协议可能有瑕疵,这样你就可以向A要求履行义务。
3 赵亮律师 2010-05-14 10:21
你这个事情还是直接给律师打电话吧,总比在这里一遍又一遍的留言却得不到满意的答复要好得多
4 刘锐律师 2010-05-14 10:25
建议拿材料找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