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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30天不批,以未招到人为由
辞职30天不批,以未招到人为由 1、员工2017-10-7书面提出辞职报告,先2017-11-8仍然坚持以没人进入岗位为由,工作无法正常交接。
2、30天后规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工资没有结。
2017-11-08 14:34 cb1011……(浙江-杭州)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7-11-08 16:12
不发工资区劳动局投诉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11-08 18:31
投诉或者仲裁维权
3 易德铭律师  2017-11-08 14:42
员工只要提前30天辞职,到期可以离职,能不能招到人与员工无关。
4 徐岳律师  2017-11-08 14:43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5 陈铠楷律师  2017-11-08 14:49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不能协商处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110网律师  2017-11-08 15:09
不能协商处理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7 陈晓云律师  2017-11-08 15:28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8 李滨律师  2017-11-08 17:04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9 单义律师  2017-11-08 17:51
您好,您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10 孙正力律师  2017-11-10 09:55
可以离职,起诉讨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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