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签工资,可以得到赔偿吗 我是2010年3月进的公司上班,因为现在老板想尽办法让我辞职走人,我已写辞职书,可是这并不是我自愿想走的,因为想想这样走了不值,而且老板经常拖欠工资,7月分的工资至今才拿到,现在要走了工资都结不完说要等下个月才有拿,这样如果我到劳动局告他,我可以得到赔偿吗。而且签了合同但合同没给我们,在公司什么待遇都没有,社保也没买,加班费也没有。
2012-09-21 14:37 XIEZHI……(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2-09-21 18:00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公司没有按法定标准及时间支付工资或加班工资,你们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若不给,可以向当地劳动站申请仲裁或投诉。
公司没有按法定标准及时间支付工资或加班工资,你们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若不给,可以向当地劳动站申请仲裁或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2-09-21 15:2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公司、经济补偿金、社保、加班费等。如果自动辞职,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3 吴君瑜律师 2012-09-22 10:0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4 110网律师 2012-09-22 10:59
1、员工自愿辞职可不补偿,但在法定情形下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证据,可争取经济补偿金。
2、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补偿,但员工有严重违纪等情形的除外。员工如果被单位违法辞退,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按经济补偿金2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若有后续问题可电联。
2、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补偿,但员工有严重违纪等情形的除外。员工如果被单位违法辞退,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按经济补偿金2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若有后续问题可电联。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9-24 23:25
应当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