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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不给出具不予立案理由说明书
公安局不给出具不予立案理由说明书 我被城管执法打伤,但是不够伤害,公安局不给出具不予立案理由说明书,只给出了一张不予调查通知书,我该怎么办,去检查院没有不予立案通知书不给立案
2017-11-06 10:05 fengxi……(黑龙江-牡丹江)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7-11-06 10:06
先报警 再起诉解决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11-06 10:08
你好,你有两条最简单的途径,第一条,向派出所所在地的公安分局要求复议、第二条,向你所在地的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监督公安立案。
还有一条途径是在以上两个途径均无效的情况下用,可以向派出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所属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
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1-06 10:19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4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7-11-06 10:23
你好,可向警务督察部门举报。
5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7-11-06 10:23
可以向上级投诉
6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11-06 10:38
你好,需要出书面不立案通知
7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11-06 11:30
您好!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详询!
8 罗远水律师  2017-11-06 10:06
可向检察院反映
9 颜培卿律师  2017-11-06 10:07
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10 110网律师  2017-11-06 10:25
你好,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11 李大贺律师  2017-11-06 10:34
可以通过单独起诉城管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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