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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7届应届毕业生,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补充协议
您好,我是2017届应届毕业生,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补充协议 您好,我是2017届应届毕业生,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补充协议,但是没有签学校发放的三方协议,就业补充协议规定我应为个人原因不能到甲方报道,工作的,属违约行为,自愿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000元。请问,这种情况我不去的话,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2017-11-05 22:29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11-05 22:31
这是可以按照协议来履行义务的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7-11-05 23:48
不需要的
3 陈铠楷律师  2017-11-05 22:49
可以按照协议来履行
4 110网律师  2017-11-06 09:27
按合同的约定是应该支付的。
5 李洪霞律师  2017-11-06 10:14
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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