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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给加班费,一直没给,怎么要回来呢?
说给加班费,一直没给,怎么要回来呢? 我公司因为内部原因 基本上每个部门都要经常性的加班,我们是新进人员,公司上班时间为8.00-12.00,14.30-6.00,。6点下班后去食堂吃饭,晚上开始加班,从最开始加到22.00,后来增加到0.00.最后到凌晨两点,最后熬不住辞职后,公司一直没有支付加班费。我们工资是1200,做财务的没有提成,每天晚上加班费30元,合法吗?并且一直没有支付!现在我已经辞职了,还能追回加班费吗?
2012-09-13 17:19 程9999力(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9-13 17:25
应当支付加班费,若是有相关证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2-09-13 17:26
又加班的证据,去劳动仲裁委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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