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的法律咨询 我于2007年9月工伤,住院治疗一个月后回公司上班,2008年3月作了工伤认定,2011年9月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滿的情况下,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证明同意我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双方于2011年9月22日签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其中约定工伤按有关法律赔偿。9月底我被鉴定为10级伤残,之后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多次要求公司赔偿,公司一直拖着不办。我现在担心离9月22日就滿一年了,听说过了一年就过了法律时效,是这样吗?请专家指点,我该不该怎么办?谢谢!弱势者
2012-09-12 20:52 186507……(福建-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2-09-13 00:02
已一对一答复。
2 林传雄律师 2012-09-13 08:19
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请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可与我联系商定方案。 我的补充: 2012-09-13 09:21
要立即提出,不要过了时效。
3 陈雄志律师 2012-09-13 08:59
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2-09-17 19:14
赶快抓紧时间主张,否则一年后过了时效。
本律师熟悉工伤案件,需要进一步咨询等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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