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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纠纷
房子纠纷 我公公名字的房子是2008年12月份造好的,房子是我公公的名字。是旧村改新村的,是集体土地。造房子的钱都是我出的。发票什么都有 ,现在我公公去告我 想把房子拿回去,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公公他去告我们 他拿得回去吗 ?
2010-05-10 17:36 ldc508……(浙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5-10 17:44
1、如建房批建手续中有你夫妻二人名字,则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你公公只能享有部分份额,而且你可以要求公公按照份额归还造房子的钱。
2、如建房批建手续中没有你夫妻二人名字的,则你只能要回建房子的钱。
2 110网律师  2010-05-10 18:59
就看谁享有物权,没有物权的只能去享有债权了,楼上的分析比较到位
3 谷友军律师  2010-05-10 19:40
可以主张为家庭共有财产
4 110网律师  2010-05-11 16:17
应该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你们可以主张应得的份额;
仍有疑问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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