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来帮帮我!!!!! 我是一名质地勘探人员 过年的时候初8老板找到我们 去工作 在家里等到5月份 期间老板预付了10000块钱的工期 因为没去过青海那边 之前和他也说过我们不去高原 结果到哪里我们不适应 就回来了 合同上写着5月1日开始算工资 到我们离开时5月27 他现在要我们拿10000给他 请问这样的问题怎么解决? 附:这种工作过了5月就很难再找了 而且去挣得也会少 他耽误我们这么长时间 有说法么?
2012-09-10 23:06 qizi(山东-日照)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9-11 07:59
你好,你们有劳动合同没有?如果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2-09-11 08:25
你好,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 任远律师 2012-09-12 09:19
你好,单位应当据实结算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