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来帮帮我!! 我们从男方姨家买的房子,现在要离婚 双方都要房子 法院说要判给男方 原意是因为从男方姨那买的 这种说法在法律上能不能 成立??合不合法律规定??
2011-03-22 22:54 bXn2659(黑龙江-双鸭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22 23:39
这种说法在法律上不能成立,不合法律规定。
2 110网律师 2011-03-23 05:03
不能成立,夫妻房产的分割主要考虑离婚后的具体生活条件与方便,至于从谁哪卖的不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3 110网律师 2011-03-23 09:32
您找一个好点的律师会对您更有利,我后天早上到双鸭山,有需要可以提前电话联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