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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凭房屋合同到期,未提前通知管理处的,押金能否退还?
公司租凭房屋合同到期,未提前通知管理处的,押金能否退还? 我于2011年6月租凭了某处一间写字楼用作公司注册地址,房屋租凭合同也有约定如不继续租凭,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管理处。2012年6月合同到期后,我公司已经在办理注销,我口头通知了管理处将不再继续租凭,管理处以未提前通知为由扣除了我当初所交的3个月房租押金,请问是否合理?
2012-09-10 15:09 回味人生(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9-10 18:04
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2-09-12 15:48
你好,如果你能证明你曾提前三个月通知管理处,则可以要回押金,如果不能证明,只能要回大部分.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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