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 你好!今年3月我父亲月我弟弟在我舅舅的邀请下去了浙江永嘉县的一家玩具小厂打工,我舅舅是这个小厂的小包工头,工作期间并没有鉴定劳动合同。8月初的一天,我父亲在工作时间内由于场内灯坏了无法工作,我父亲在维修中,由于支架不稳摔下来了,经检查手是粉碎性骨折,8月底舅舅以我弟弟工作不勤快的理由开除了,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厂房旁边的厂看到我弟弟被开都表示遗憾,而且8月底我弟弟还没正式走就被旁边厂老板看中,直接录用了,让我弟弟8月干完,9月1号直接到厂做事。舅舅不仅开除了我弟弟,连同我父亲一起开除,现在我父亲手还需要用药,不能正常活动,更不用说要劳动了,老板期间就赔偿了1000元就不愿意在作任何赔偿,请问我们现在该任何做?该任何拿到该得的赔偿?谢谢!
2012-09-05 09:30 zbhxm(浙江-温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崔晶晶律师 电话:13291619190 2012年09月05日 09时44分
你好,你父亲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范畴,你们首先应该在该事故发生之日后一年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如果构成伤残的要做伤残鉴定,然后主张相关赔偿项目及数额,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2-09-05 09:51
经你的描述,你父亲受伤时属于工伤,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具体操作流程可以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