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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8月16日在高速公路遭到后车追尾,事故造成车损严重,高速交警认定为对方全责
我于8月16日在高速公路遭到后车追尾,事故造成车损严重,高速交警认定为对方全责 我于8月16日在高速公路遭到后车追尾,事故造成车损严重,高速交警认定为对方全责。我的车事故第二天(8月17日)拖到位于安宁区的4S店待对方保险公司定损修理。但是至今已一个月了,保险公司始终没有定论,之前一直让4S店报价,想做报废处理,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电话中问我想要多少钱。我的车是16年6月购买的 ,保险公司也要了我的购车发票,但是还是没任何行动,我等了一个月现在保险公司又说不报废,让4S店修车,报的价格4S店说是修不太好,因为车损伤太严重,即便修出来以后可能问题也比较大,我在家一直等待结果无法去上班,因为我在杭州工作,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好,非常感谢,期待您的回复。
2017-09-15 14:28 光(甘肃-兰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9-15 14:32
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2 何平律师  2017-09-15 16:00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申请车辆损失鉴定,然后到法院起诉。
3 钟晶律师  2017-09-15 20:37
你好,你现在的意思呢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9-16 17:25
你好:如果达到报废标准,则报废;如果能修好则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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