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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工作没交接清为由,拒绝在离职单上签字,拖欠工资。
公司以工作没交接清为由,拒绝在离职单上签字,拖欠工资。 我于2017年4月24日入职公司约定试用期为1-3个月,到第4个月也没有转正签合同,在职期间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并被公司辞退,交接工作一周后,部门经理以工作没交接清楚为由拒绝在离职单上签字,并拖欠本人工资。
2017-09-11 11:45 继续1992……(北京-丰台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景林律师  电话:13042158889  2017-09-11 11:53
可以劳动仲裁解决。
2 李建成律师  2017-09-11 11:52
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
3 赵江涛律师  2017-09-11 11:52
可以 仲裁
4 刘疆律师  2017-09-11 11:58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5 申维丰律师  2017-09-11 12:01
您好,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
6 宋超律师  2017-09-11 13:27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收集好相关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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