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纪律单位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补偿呢 我在北京星海钢琴厂工作12年了。2008年11月1号和单位签了一份5年的合同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由于本人在2012年1月--8月份迟到40于此矿工4次(按照单位的员工手册第几条我忘记了,单位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是否能给我补偿呢
2012-09-01 13:40 wu1983……(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宰宇律师 2012-09-01 14:23
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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