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我是福建省泉州惠安人,我妹夫去山西河津市被私人石板材店雇工(口头)给人安装外墙板材干挂,从架上掉下被板材砸伤脊椎造成下肢残废,生活无法自理,因医治负债累累,家中两老人80多岁,孩子读初中,从去年5月到现在没赔偿,委托当地律师又被骗,真是苦不堪言,请问法律如何保护当事人权益?
2012-08-31 17:33 lqm276(福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2-08-31 17:40
是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具体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专门机构评定
2 林传雄律师 2012-08-31 19:44
要更换律师,诉讼要求赔偿。
3 陈晓云律师 2012-09-02 08:31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