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各位律师给出个招,谢谢!!! 我在某小区买了套房,总价十六万,到售楼部交了十万元钱定金(售楼部正式收据,现在票据在我手上)。快交工了我去交余款六万,售楼部经理说:你借我五万用一个月周转,我就给你便宜一万。我答应了,经理给我写了个东西(某某小区谁买的多少号楼多少单元总价十五万(交清)不再补偿房款,并在十五万钱数上和自己的名字上按了手印但是没有盖售楼部的章。)然后给我打了五万元钱欠条(今借到谁五万元钱多少号归还(钱数上和自己的名字上按了手印)。现在快交房了,他归还不了钱,补不上房款。
2010-05-05 16:59 w40256……(山西)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平律师 2010-05-05 17:04
是两个法律关系。你和该经理是个人借款关系,他有义务归还。
2 110网律师 2010-05-05 17:08
你可以主张其行为是职务行为
3 孙新律师 2010-05-05 20:37
可以收集证据起诉主张
4 孙新律师 2010-05-06 07:48
你好:
这是两个法律关系。第一个可以认为是职务行为,第二个可以认为是个人性质。
这是两个法律关系。第一个可以认为是职务行为,第二个可以认为是个人性质。
5 王崇霞律师 2010-05-06 09:43
起诉售楼经理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