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预售合同中开发商把房屋一间抵押银行的问题 我最近准备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第四条条款内容为:第四条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_2,3_。2、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 3、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2和3可以同时选择)。我当时对该条款提出质疑,因为该房产现在属于抵押状态,应属银行产权,开放商再次出售,是否违背相关规定??
2012-08-29 19:31 gu1234……(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仁红律师 2012-08-29 19:39
在建工程抵押不妨碍出售的,一般来讲,银行也是同意的。就这个问题来讲,一般不存在法律障碍。
2 张向锋律师 2012-08-29 19:42
银行只享有抵押权,不享有产权。
3 110网律师 2012-08-29 22:49
这样的房子开发商不可以出售
4 110网律师 2012-08-29 23:26
1、经抵押登记的,银行享有抵押权(对于房产价款的优先权),不是产权。
2、出售有抵押的房产,一般需要先还清银行贷款,把抵押权解除。
2、出售有抵押的房产,一般需要先还清银行贷款,把抵押权解除。
5 110网律师 2012-08-30 10:25
谁告诉你抵押给银行了,就是银行产权了?开发商再次出售是否违规要看其他情形,至少和抵押无关。
6 110网律师 2012-08-30 23:01
如果告知你了是可以的,你合同中有个办理大产权证的时间,如果办不出,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贷款是重要原因,到那个时间你就要看紧了,督促开发商偿还上述款项,办出大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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