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平等怎么赔偿?紧急!!! 2011年9月2日,我弟弟驾驶夏利车在河北省东光路口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对方是一40岁左右的妇女。夏利车前挡玻璃损坏,对方小腿骨折。交警责任认定平责,夏利车有交强险。对方住院期间花了12000元左右,我方垫付两千多元,法院判决我承担6000余元,我垫付的钱怎么办?还有9个月的存车费,修车费用对方是否也应承担一半?判决书以下我是否应该交钱呢?
2012-08-29 14:35 阎志香(天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8月30日 13时48分
有证据证明已垫付部分费用,从你应承担费用中扣除。就你的修车费、存车费等可按责任比例要求对方承担,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8-29 17:34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应当按责任比例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2-08-29 15:12
不服法院判决,可在判决书未生效之前上诉。
4 孙新律师 2012-08-29 15:23
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同等责任的,就是对反的损失你承担,你的损失对方承担。存车费不在损失范围胃内。
5 齐志龙律师 2012-08-29 17:01
按照过错比例而承担,不服可以上诉
6 孙新律师 2012-08-29 21:52
你好
建议带判决当面咨询。可以帮你分析判决是否合理合法。
建议带判决当面咨询。可以帮你分析判决是否合理合法。
7 孙新律师 2012-08-30 10:20
在审理过程中都有相应地扣除。既然同等责任,那损失包括财损,都应该是一人一半的。
如果诉讼中未涉及到财产损失,那你有权进行财损的诉讼,之后两个判决一起执行。
如果诉讼中未涉及到财产损失,那你有权进行财损的诉讼,之后两个判决一起执行。
8 孙新律师 2012-08-30 15:44
该案不服,可以上诉。你的损失,你得起诉要求赔偿才能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