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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二手房,卖方收到全部房款后逾期不搬走
买的二手房,卖方收到全部房款后逾期不搬走 本人近期买了一套二手房,已办理过户,卖方也已收到全部房款,按照合同卖方应该三日内搬走交钥匙,但是已经逾期4天仍未搬走。本想同意其再等两日后搬走,但是卖方又反悔要将之前协商赠与我们的家具拿走。我们在中介留有5000元押金,是为了交房时房屋有损害等情况时可以相应扣卖方的钱。但是目前这种状况,中介又说他们不能随便扣卖方的钱,逾期不搬的违约金和家具折算下来的钱,中介说只能我们买方起诉后他们才能扣款。请问中介的权利真的就这么小吗?我只有起诉卖方才能得到赔偿吗?那在中介处保留的押金还有何作用?
如果真的只能通过起诉来解决,我也会选择起诉,请问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2012-08-26 23:35 彩色便利贴(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2012-08-27 08:53
1,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搬走。
2 110网律师  2012-08-27 09:40
建议家私电器之类的就不要再去争了。这些东东确实是说不清楚的。重心应放在延期交房上来。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都会有关于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可以考虑追究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3 吴君瑜律师  2012-08-27 11:13
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
4 邵志芳律师  2012-08-27 13:32
卖方逾期交房应承担违约责任,常见的合同约定的是违约金。至于家私电器,按合同约定处理,可以考虑一并诉讼解决。
5 童柏青律师  2012-08-27 15:17
建议好好协商解决,算小事啦。如果起诉到法院,认真起来,诉讼时间挺长的,可能拖不起啊。5000元就是交房保证金,若对方延期交房时间长,可按同类租金标准计算,想法从这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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