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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商用拆迁的补偿问题
关于住宅商用拆迁的补偿问题 我家在主路段路边有一处56平方米的房屋,砖木结构,产权证标注性质为住宅。房后有近800平米空地,本人个体私营一家水泥瓦厂的用地。经营20余年,工商执照等手续齐全。现如今面临拆迁,房屋与场地都在拆迁范围之内,现在的评估我的56平米房屋按照住宅价格计算,场地不给于任何补偿。

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要求房屋按照商服进行补偿,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2012-08-22 18:30 fly352……(黑龙江-牡丹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仁东律师  2012-08-23 06:11
要根据当地具体拆迁政策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2-08-23 06:23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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