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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问题
人身伤害赔偿问题 因场地纠纷我父母被同村人打伤住院,母亲是手腕骨折,胸椎压缩性骨折,父亲是外伤性脑震荡,打人者未受伤。同时打仗也是他先动手的,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的治疗费用全部都应该由打人者出。但今天我父母出院后去派所问民警怎么解决,民警说我父亲是被打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打人者承担。我母亲是自己去打人受伤的,赔不赔偿还不一定。这种说法对吗?我在网上查的----“打架不论起因和过程,只看结果,谁伤得重,对方就承担相应责任吗?”,民警这么说,是不是偏袒打人方。下步我们应该怎样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012-08-16 15:14 彼时花开00(山东-烟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8月16日 15时31分
“我母亲是自己去打人受伤的”,什么意思?
“打架不论起因和过程,只看结果,谁伤得重,对方就承担相应责任吗?”,不知道你从哪里查的,如果是正当防卫的话,如你所描述你的父亲,即便把对方打伤了,也是不负责任的。
如果说你母亲确实是由对方打伤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得到相应的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2-08-16 15:19
本身打架就不对。无论谁因什么话语受了刺激,打人就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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