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所雇用的人人身伤害,赔偿责任问题 两家合伙承包一片山地种核桃,收获时各家出人工打下核桃,然后均分,但是各自销售处理,自负盈亏,一家不听另一家劝阻,执意请一聋哑人上树打核桃,造成聋哑人坠树,不治身亡,两家是否应该平摊赔偿责任,关键是一家本身没有过错,责任应该怎么认定~~~急急急急!!!!
2012-05-13 06:28 UVV6097()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5-13 06:50
答:你承担责任后,向另一个合伙人追偿。
2 110网律师 2012-05-13 07:36
先共同承担,再内部分责。
3 康治斌律师 2012-05-13 10:30
你承担责任后,向另一个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