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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遇新政,办不下贷款,余款怎么办?房产证已经更名
二手房,遇新政,办不下贷款,余款怎么办?房产证已经更名 我于今年3月20日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价70万,按合同上所写,是,首付30万,余下40万,等办好按揭给房东,可是刚刚好这个时候出来了新政,因为我是外地的不能办理房产按揭,后来和房东想办法是拿房产证去办抵按贷款,可是也办不下来,因此贷款的事就没有戏了,那余下的四十万,我与房东提意在年底一次性给他,然后这间的几个月,我给他支付利息,利息可以按银行两倍支付,可是他不同意,说要让法院封我房子去拍卖。不知道这样子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对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已经办好了,已经是我的名字了
2010-04-28 22:14 weiyu2……(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游飞保律师  2010-04-29 08:57
房屋所有权已属于你,他向法院起诉也只能是诉你违约,你的违约有很大原因是国家政策造成的,并不是你故意的。作好应诉准备。
2 110网律师  2010-04-29 10:28
可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
3 110网律师  2010-04-29 12:57
像你这种情况,合同里面的具体规定很重要,建议请相关专业人士审核。至于“政策出台”被法院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形少之又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可能有一定的适用空间。
4 110网律师  2010-04-30 01:05
你可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不构成违约,但你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支付余款。
5 110网律师  2010-04-30 13:53
你们可以解除合同,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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