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深圳坂田搬到东莞黄江长龙,员工不愿去长龙,两年以上者该如何赔偿? 深圳同东莞工资待遇不同,员工不愿去
2012-08-14 22:18 shi天天天……(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律师律师 2012-08-14 22:41
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一年一月。
2 梁森律师 2012-08-14 22:42
工资待遇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搬到东莞也不能降低工资。如果降低员工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2个月以上的补偿金。
3 邵志芳律师 2012-08-14 22:51
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2-08-15 07:41
可以要求一年补一个月,
5 张勇律师 2012-08-15 09:22
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6 110网律师 2012-08-15 11:32
员工不同意变更,可以作出经济补偿,一年补一个月
7 110网律师 2012-08-15 18:16
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8 吴君瑜律师 2012-08-16 14:32
用人单位 跨市搬迁的,员工不同意去,可以主张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