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我在企业工作了15年,但是2003年离开了两个月。我没写辞职书也没办离职手续,两个月后企业有同意让我上班待遇不变就是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并重新开了工资账户,但是我的各项保险企业都一直缴纳着。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是否有权利要求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谢谢!
2008-11-29 22:34 无敌(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1-30 00:54
不能。
2 舒瑜律师 2008-11-30 08:52
按正常情况不能,你工作时间不具有连续性。
但如用人单位一直在为你买社保的,可视为劳动关系存续的连续性。
但如用人单位一直在为你买社保的,可视为劳动关系存续的连续性。
3 孙新律师 2008-11-30 09:37
我个人理解是可以的 你可以与我具体电话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