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及户口问题 房子是婚后男方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购房合同是“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合同是男方一个人签字的,购房款一部分是上交男方婚前有产权的单位福利分的房,另一部分是支付了20万的现金,该现金为夫妇婚后房产。属于单位内部房屋置换,房款已经全部支付完毕,已经入住,但是房产证没有办下来。
现在想离婚: 1、如何处理房子问题?男方要房产,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市场价还是北京市的指导价格来执行? 2、女方在北京无地可落户,且没能力在北京买房了,这种情况户口如何解决?
现在想离婚: 1、如何处理房子问题?男方要房产,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市场价还是北京市的指导价格来执行? 2、女方在北京无地可落户,且没能力在北京买房了,这种情况户口如何解决?
2012-08-07 12:08 qiaoqi……(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8月07日 12时20分
(1)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市场价确定。
(2)离婚后户口可以不迁出。
(2)离婚后户口可以不迁出。
2 孙新律师 2012-08-07 12:11
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市场价确定,户口可以不动
3 孙新律师 2012-08-07 12:58
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市场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