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和房产问题 男方是上海郊区农村户口、女方为外地户口,结婚后女方户口迁入男方所在地,农村土地证上没有男女双方名字,只有男方父母名字。
问:
1)离婚时,农村房子是否属于男女双方财产?是否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后,女方户口该如何处理?
2)离婚后,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迁出户口迁回女方原户口所在地?
3)离婚后,如果女方不愿意迁出户口,难道女方户口就可以一直在男方户籍上吗?在此种情况下,如果碰到农村拆迁,女方是否还有权利享受补偿政策?
问:
1)离婚时,农村房子是否属于男女双方财产?是否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后,女方户口该如何处理?
2)离婚后,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迁出户口迁回女方原户口所在地?
3)离婚后,如果女方不愿意迁出户口,难道女方户口就可以一直在男方户籍上吗?在此种情况下,如果碰到农村拆迁,女方是否还有权利享受补偿政策?
2010-06-02 21:57 YY0808(上海-闵行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02 22:09
你好,该房属于你父母的财产他无权分割。离婚后可以要求他迁出。
2 李军律师 2010-06-03 10:56
1、该农村房子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女方不能要求分割;
2、有权;
3、女方属于被安置人的话,可以主张自己的份额。
2、有权;
3、女方属于被安置人的话,可以主张自己的份额。
3 姚艳艳律师 2010-06-03 11:32
1、该农村房子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女方不能要求分割;一般情况下女方不能要求分割,除非婚后才建房子。
2、有权;
3、女方属于被安置人的话,可以主张自己的份额。
2、有权;
3、女方属于被安置人的话,可以主张自己的份额。
4 苏静律师 2010-06-0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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