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牵涉房产问题 我的户口是外地的,结婚时因为男方家得到国家征用土地的房屋补贴(一套房子必须有四个人具有所在地的户口),所以从老家把户口迁移到了男方家。现因为感情不合导致离婚,这套房子在离婚协议书内没涉及到财产划分(因为离婚时还没有这套房子,是现在才在建盖的)。按照村里的文件,这套房子有我四分之一份,想请问户口不想迁回原籍,能不能从他家分离出来,法律有没有相应文件说 离婚可以从男方家分出,但还放在现户籍(男方家的户口所在地)的?如果可以,这套房子的那一份,我能不能去申请从村委会拿到?如果不可以,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取得我的那一份?
2011-05-20 21:00 172649……(云南-曲靖)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年05月20日 21时45分
1、可以从男方家分出,户口在现在户籍;2、可以从你和你原来的丈夫的房子分出一份,可以让男方给你四分之一的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1-05-21 10:05
应该可以,建议向村委会及派出所查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