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奖不发放是否合法 本人于2016年11月底在集美区劳务派遣公司辞职,2017年1月份发放年度考核奖时,说未做到12月31日的,不发放年终奖,请问这样做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走法律途径是否有胜算。我们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集美区机关单位工作,不发放年终奖是根据市人社局的一份文件,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对象应该写谁?
2017-07-04 11:15 xiaoch……(福建-厦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7-07-04 11:27
你好,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
2 黄双辉律师 2017-07-04 12:33
需要支付,申请劳动仲裁
3 厦门叶律师 2017-07-04 13:11
应该要告派遣公司
4 孙新律师 2017-07-04 14:16
你好,要看公司对年终奖发放是怎么规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也可以将他们一起告。
5 110网律师 2017-07-04 14:22
有明确约定的话应当发放
6 林忠律师 2017-07-05 08: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